集团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在线交流
通知公告
热门文章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今天是:

365电子游戏人才培养目标 合理性评价 实施细则(试行)

字体: 【字体: 】   2022年11月20日      [关 闭]

365电子游戏(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文件

      

 

 

     365电子游戏人才培养目标 合理性评价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工作程序与方法,促进专业认证等评价结果应用于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健全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根据音乐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深化新时代本科公司产品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员工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

第三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组织机构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音乐学专业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学院是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组织与实施的责任主体,成立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工作小组,经理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等为工作小组成员。专业负责人为评价工作实施责任人。

第四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对象及周期

(一) 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对象为集团音乐学专业。

合理性是指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专业具备的资源条件、社会需求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等内外需求和条件的符合度。

(二)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每 4 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主体

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主体涵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督导、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师、在校生、毕业生、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员工实习实践单位、家长等利益相关方。

第六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依据

(一)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音乐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三)专业认证标准;

(四)学校办学目标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五)国家发展战略、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六)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

第七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方法

(一)定性评价。定性评价主要通过研讨、座谈会、电话访 谈、走访等方式,听取毕业生、员工家长、用人单位、行业企业 等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意见或建议,以及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需 求的相关要求。

(二)定量评价。定量评价主要是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获 取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师等对专业培养目标合 理性评价的原始数据,进行定量统计与分析,获得专业合理性评 价结果。

第八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过程与内容。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采用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相 结合的评价方式,校内评价主要来自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专业教师,校外评价主要来自毕业生、用人单位和行业企业专家等意 见反馈。

(一)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价:办学定位分析。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结合学校总体定位、办学特色以及办学条件等情况,评价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及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吻合度,确保专业有足够的支撑条件来保证培养目标达成。

(二)专业教师评价: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学院定期 召开教师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经理、书记、副经理、 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教师代表、辅导员等,了解教师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人才培养中各个环节的反馈意见。

(三)往届毕业生评价:毕业生职业发展与培养目标吻合度 的评价。通过对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对返校聚会员工组织座谈 会, 了解毕业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状况,毕业生知识结构、能力 及素质的培养状况对工作岗位要求的满足程度,培养目标是否已 达成,征求本专业毕业生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目标、课 程设臵、员工管理、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评价 员工的主流职业发展情况及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吻合程度。

(四)用人单位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 度的评价。以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等形式, 了解用人单位发展对 本专业人才需求情况、毕业生就业后的岗位胜任能力等情况,来 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同时获取用人单 位对本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臵、毕业生能力及素质 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五)行业企业评价:行业发展对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 合度评价。采用问卷调查、走访调查及专题研讨等形式,征求行 业企业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意见。

第九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结果及应用。

音乐学专业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由学院存档,保存 9 年。评价结果作为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修订、专业建设持续改进、学校人才培养目 标定位修订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学院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目 标合理性评价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65电子游戏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

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建立针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外部评价机制,规范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周期评价,确保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新时代本科公司产品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员工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

第三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组织机构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音乐学专业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学院是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组织与实施的责任主体,成立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经理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等为工作小组成员。专业负责人为评价工作实施责任人。

第四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旨在针对培养目标,开展毕业 5 年左右的毕业生跟踪、用人单位和行业组织等相关利益方的调查工作,依据跟踪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对培养目。


标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总体判 断。

第五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对象及周期

(一)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对象为集团所 有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

(二)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周期为 4 年。

第六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依据

(一)毕业生职业和专业成就调查反馈情况(主流职业领域、 主要工作性质和工作成就、岗位角色或职称等);

(二)用人单位对音乐学专业毕业生的满意度调查反馈(能力的 认可度、职场竞争力);

(三)社会第三方(如权威教育数据机构) 对音乐学专业毕业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评价反馈。

第七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属于外部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一)定量评价

对于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各项能力指标,由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根据收回的毕业 5 年左右的毕业生及用人单位问卷调查,分别进行统计计算,获得达成情况评价结果。

(二)定性评价

对于毕业 5 年左右的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状况评价,采取定性 评价的方法,通过座谈会、电话访谈、函调等方式,听取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意见或建议,并进行定性的综合评价与分析,给出一 定的量化结果。

第八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过程

(一)科学设计各类问卷调查,跟踪调查拟收集的数据能够 反映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

(二)合理确定毕业 5 年左右的毕业生跟踪调查的覆盖面, 要确保毕业生跟踪调查具有统计意义。同时考虑用人单位和行业 组织的调查是否具有代表性,并与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去向相一 致;

(三)采用形式多样的合理方式开展毕业 5 年左右的毕业生 跟踪调查以及用人单位和行业组织调查。通过毕业生座谈、电话 访谈、传真、邮件等形式开展往届毕业生的跟踪调查;通过函调 和座谈的形式,调查及分析用人单位对人才发展潜力、专业技能、 综合素质能力的认可度, 以及职场竞争能力的评价;

(四)依据跟踪和调查的反馈信息, 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文档记录。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分析时,应从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各项能力指标达成情况和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两个方面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上述两项结果同时满足时,方能认定培养目标达成。

(五)根据培养目标达成评价结果,修订和完善专业毕业要 求、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

第九条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结果及应用

(一)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结果,应用于专业在毕业要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各个环节的持续改进中。

(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同时报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教学办公室,用于培养方案修订和 课程教学实施持续改进。

(三)365电子游戏教学工作委员会形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公司教学工作委员会和行业企业专家根据培养目标达成情 况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细致分析,对专业毕业要求修订提出建议。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各任课教师根据反馈的持续改进 意见与建议对毕业要求及相应课程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65电子游戏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音乐学专业内涵建设,有效评价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合理性,规范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的程序和方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新时代本科公司产品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员工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

第三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的组织机构。本科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统筹协调、监督 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学院是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组织与实施的责任主体,成立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工作小组,经理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等为工作小组成员。专业负责人为评价工作实施责任人。

第四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的对象及周期。 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主要针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进行评价。各音乐学专业原则上每四年开展一次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工作,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时间同步。

第五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的依据。评价毕业要求是否符合学校定位、专业人才培养定位,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否对应毕业生就业的专业领域、职业特征、职业定位,是否具有本专业办学特色等。

第六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的方法。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采用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内部评价主要来自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教师等的反馈,外部评价主要来自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行业专家等的反馈。

(一)内部评价

内部评价由学院组织召开音乐学专业关于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的评审会和交流座谈会,就现行的毕业要求是否符合教育部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技术发展需求,是否符合学校和专业的层次及定位,是否符合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等展开调研,并形成会议纪要。

1.教学工作委员会评价。教学工作委员会评价主要考查毕业 要求能否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结合学校定位、办学特色以及培养目标等评价毕业要求是否体现了专业人才的能力特征,能否对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实施起引导作用,能否支撑培养目标,以保证培养目标顺利达成。

2.教师评价。教师评价主要考查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学院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分管教学副经理、分管员工工作副书记、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代表、辅导员等,了解教师对毕业要求阐述是否合理,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分解是否可衡量、可评价,是否体现专业特色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的修订依据。


(二)外部评价

1.往届毕业生评价。往届毕业生评价主要考查毕业生主流职业发展与毕业要求的吻合度。通过对毕业5 年左右的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组织返校员工座谈会及走访的方式,及时了解毕业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状况、毕业生知识结构、能力及素质对工作岗位要求的满足程度,征求本专业毕业生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 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设臵、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用人单位评价。用人单位评价主要考查用人单位对人才需 求与毕业要求的吻合度。通过问卷调查、座谈或走访调查等形式, 了解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发展趋势,以及毕业生就业 后的岗位胜任能力,以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毕业要求吻 合度。同时获取用人单位对本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 臵、毕业要求、毕业生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 专业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3.行业专家评价。行业专家评价主要考查行业发展对人才需 求与毕业要求的吻合度。采用问卷调查、座谈或走访调查的形式, 征求行业专家对毕业要求合理性的评价意见,从行业对人才的需 求与毕业要求的吻合度来评价毕业要求的合理性。

第七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的程序:

(一)音乐学专业召开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工作会议,确定工作内容、负责人、工作方式、截止时间等。

(二)采用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结合的方式进行毕业要求的合理性调查。

(三)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工作小组对毕业要求合理性调查结果进行梳理,形成初步评价意见并提交学院。

(四)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音乐学专业的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进行评审。

第八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的结果及应用:

(一)评价结果。学院在组织开展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过程中,应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收集相关资料,形成“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报告”,包括评价依据、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结论、改进措施等。评价过程中相关记录要完整、可追踪。评价记录和评价报告由学院存档,至少保存六年。

(二)结果应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结合各方面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的反馈意见,对本学院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的修订提出建议,为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65电子游戏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程序与方法,保障各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新时代本科公司产品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遵循“员工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

第三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组织机构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进行检查;学 院是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组织与实施的责任主体,成立毕业要 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经理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等为工作小 组成员。专业负责人为评价工作实施责任人。

第四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对象及周期

(一)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对象为音乐学专业每一届合格毕 业生,针对毕业要求,逐项进行评价,考查其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人数较多时,可以合理抽样。

(二) 校内评价为 1 年, 校外评价为 2-3 年。

第五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依据


(一)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音乐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三)音乐学专业认证标准;

(四)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六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主要是采取校内评价(直接评 价)和校外评价(间接评价)两种主要方式,如图 1 所示。

 

 

第七条 校内评价的具体过程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校内评价以毕业要求各个指标点下的支撑课程教学活动(包括考试成绩、课堂讨论、课堂测验、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案例分析、设计展示、课程设计(论 文)、答辩记录、毕业设计(论文)等) 为依据,采用综合考试成 绩、分指标成绩、量规表评价结果等材料来进行评价课程目标,进一步评价对应的毕业要求指标点。

(一)确定毕业要求和对应课程的权值矩阵

设w(a, i) 为某支撑课程对应毕业要求指标点a 的权值,Mi 为该 支撑课程 i 的学分,n 为毕业要求指标点 a 对应的支撑课程总数。

依据培养方案,根据支撑课程对各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强度,确定支撑权重,每个指标点下的支撑课程的全部权值之和为 1。即

              n

w(a, i) = Mi   /  Mi

             i=1

例如某毕业要求指标点由课程 A(1 学分)、B(2 学分)、C(2 学分),则课程 A、B、C 对应的权值分别为课程 0.2、0.4 和 0.4。

(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依据审核

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的数据来源是各相关教学环节的能力达成形成性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平时测验、考试试卷;平时作业;大作业的设计报告;课程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档;小班讨论、课堂讨论、课堂表现、宣讲、 答辩等过程中的表现评分表。

(三)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及其分析

根据课程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关系矩阵,计算毕业要求指 标点的达成情况,形成达成情况分析报告,根据达成情况提出持 续改进建议。

第八条 校外评价的具体过程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校外评价是根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等对毕业要求及其分解指标点进行评价。

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法,对每届毕业生抽取不低于30%的人数 和不少于10 家用人单位,针对毕业要求指标点进行问卷。问卷 调查评价均采用五级评分制。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分别统计分析问 卷调查结果,对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进行间接评价。毕业要 求的达成情况评价值为每项评价指标分值与对应人数加权的平 均值,每项毕业要求都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评价,并设有不同的权重。

第九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结果及应用

(一)评价结果

1.音乐学专业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和比较,找出教学环节、课程体系的弱点,进行必要的整改,从而保障各个教学环节、课程体系、教学大纲均能围绕毕业要求达成这个核心任务来完成。

2.评价结果及时向教师公布,同时报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教学办公室,用于教学环节、培养方案、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的修订和持续改进。

3.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给出结论及改进措施。

(二)结果应用

1.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报告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对达成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分析,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2.评价工作小组将报告内容及意见及时反馈给各教学环节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并用于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 求、课程体系等)、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等方面的持续改进。

3.根据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结合行业专家、毕业生 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及时对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进行 修订。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65电子游戏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

实施办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保证音乐学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其课程体系的一致性, 科学评价本科课程体系的合理性,确保课程体系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合理性评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深化新时代本科公司产品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 “员工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

第三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合理性评价的组织机构

音乐学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课程体系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学院是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组织与实施的责任主体,成立课程体 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小组,经理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等为工作小组成员。专业负责人为评价工作实施责任人。

第四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合理性评价的对象及周期

(一) 音乐学专业课程合理性评价对象为集团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所有课程及其配套的教学大纲。

(二) 音乐学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周期为 2-4 年,每年可进行微调。

第五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合理性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课程体系能否有效支撑所有的毕业要求,课程教学能否落实相关毕业要求的支撑任务,课程考核能否证明相关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二)课程开设的先后关系,课程内容设臵是否合理;

(三)各门课程的学分、学时、开设学期设置是否合理。

第六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合理性评价的依据

(一)音乐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二)音乐学专业认证标准;

(三) 对应培养方案,包括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课程矩阵等;

(四)行业企业专家评审意见;

(五)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问卷调查,包括对员工、教师、 用人单位的调查等;

(六)音乐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数据。

第七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合理性评价的方法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一)根据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数据进行定量评价;

(二)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定性评价或定量评价;

(三)采用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定性评价。

问卷调查包括应届毕业生对课程体系的评价、教师对课程体 系的评价、用人单位对课程体系的评价等,座谈会包括教师座谈 会、同行专家座谈会和行业企业专家座谈会。

第八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合理性评价的过程

(一)根据音乐学专业认证标准、音乐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学校对专业课程体系要求等评价课程体系结构的合理性;

(二)设计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问卷调查(包括员工、教师、用人单位),开展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调查,并 析评价结果;

(三)召开教师座谈会、同行专家座谈会和行业企业专家座 谈会,征求教师和专家对课程体系合理性的意见;

(四)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利用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评价数据定量判断课程体系合理性;

(五)反馈评价结果,利用评价改进课程体系、完善课程矩阵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第九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合理性评价的结果反馈与改进

(一)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及时向专业教师公布,同时报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院教学办公室,用于课程体系、课程矩阵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和持续改进。

(二)专业负责人根据评价的结果,形成专业课程体系合理 性评价报告。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行业企业专家根据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细致分析,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与建议。专业负责人和各任课教师根据反馈的持续改进的意见与建议对课程体系设置、课程矩阵以及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  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65电子游戏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建立面向产出的音乐学专业课程质量评价机制,规范音乐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周期评价,确保音乐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新时代本科公司产品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遵循 “员工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

第三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组织机构

音乐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统 筹协调、指导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课程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学院是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组织与实施的责任主体,成立课程 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 经理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课程负责人等为工作小组成员。课程负责人为评价工作实施责任人。

第四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对象及周期

(一) 音乐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对象为集团各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 音乐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周期为每学期或教学周期评价一次。


第五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依据

(一)各课程教学大纲;

(二)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

(三)支撑课程目标达成的考核环节、教学内容、教学方式 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

(四)课程各考核环节记录文档,包括考试等结果性考核环 节,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阶段性测验、课程设计(论文)、 实践教学等过程性考核环节的定量或定性考核数据和资料;

(五)课程结束时对员工课程学习效果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的 数据和资料;

(六)能反映课程目标达成的其它数据和资料。

第六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主体

评价主体为课程的授课教师。单人授课,任课教师即为课程 负责人;多人同授一门课程,由学院确定工作认真负责、教学经 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任课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

第七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方法

(一)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是依据各类课程考核(作业、测验、实验、考试等) 评价数据,通过一定的计算方式客观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 量评价合理性的关键在于评价的数据来源合理,针对课程目标采集有效的考核数据,可通过统计分析得出各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

(二)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是基于员工的各类学习表现,通过定性描述的方式来进行评价,特别是对非技术类目标的评价多采用定性评价的方 式。定性评价要求能够覆盖到全体员工,定性评价合理性的关键 在于评价标准客观明确,评价方法可操作,及格标准能够体现课 程评价目标达成的底线。

第八条  音乐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结果及应用

(一)评价结果。课程目标评价结束后,要及时编制课程目 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包括课程目标、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 点的对应关系、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的总分值与权重、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结果、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与教学反思、教学持续改进措施等。评价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考核成绩、问卷调查等) 要完整、可追踪,由学院存档,保存 9 年。

(二)结果应用。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全体教师和相关部门反 馈,作为专业开展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检验教学改革成效、推 进课程内涵建设和教师有针对性改进相应教学环节、调整和更新 教学内容、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考核内容方式等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65电子游戏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音乐学专业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的工作程序与方法,及时发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并持续改进,最终达成培养目标,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音乐学专业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旨在全面客观地了解学校本科毕业生的职业能力情况,掌握音乐学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是否准确合适、毕业要求是否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符,分析评价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大纲与教学内容、团队队伍与支撑条件等是否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以及用人单位和行业组织等相关利益方对毕业生的评价情况等信息。

第三条 本科毕业生跟踪反馈工作

(一)责任机构

365电子游戏根据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制定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确定调查时间、内容、方式等具体事宜;各教研室和学院员工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毕业生调查问卷;学院员工工作委员会负责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各教研室负责对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进行汇总、分析。

(二)工作周期

本科毕业生调查每年 1 次。

(三)调查对象与覆盖面

1.毕业1-5 年的本科员工。调查覆盖率应达到当年毕业生人 数的 30%以上;

2.毕业 5 年以上的本科员工。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 充分考虑地域分布、企业类型、岗位工种等差异。

(四)调查内容

调查毕业生工作环境、工作岗位、情况职业发展等信息,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和合理性评价,毕业生对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等的评价及建议。

(五)调查形式

采用访谈、网络、邮寄、电话等形式完成问卷调查, 或借由毕业生聚会、回校访问等契机采取毕业生座谈会的形式完成。

第四条 本科毕业生社会评价工作

(一)责任机构

365电子游戏根据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制定社会评价机制;由学院员工工作委员会和各教研室负责组织进行走访用人单位、走访员工、校企合作交流、组织访谈和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等具体调查工作,并进行问卷汇总分析,形成音乐学专业调查报告。

(二)工作周期

用人单位调查每年 1 次。

(三)覆盖面

对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的调查要具有代表性,与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去向一致。主要调查与集团建立实习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来集团招聘的代表性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较集中的代表性用人单位。

(四)调查内容

调查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评价,培养目标合 理性评价,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培养、教学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五)调查形式

对与集团建立实习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较集中的代表性用人单位,实行由相关教师进行走访并完成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来集团招聘的代表性用人单位,实行由相关教师进行访谈并完成问卷调查的形式。

第五条 调查结果分析、评价与利用

每次调查结束后,由365电子游戏经理牵头,根据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的信息反馈、收集整理、分析总结等工作,并分专业组织撰写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调查报告,结论用于专业人才培养的持续改进。

(一)培养目标

依据音乐学专业领域和相近领域用人单位的广泛调查结果,以经理为责任人,由教学副经理、专业负责人、教学工作委员会 成员、专业骨干教师以及相对固定的行业企业专家(具有高级职 称)共同参与,召开研讨会,评价专业的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和专业定位。结论汇总用于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修订。

(二)毕业要求

根据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毕业要求达 成情况评价小组从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分解、能力描述以及支撑 课程等方面进行完善,确保毕业要求符合“明确、公开、可衡量、 支撑、覆盖”的要求。

(三)课程体系

根据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365电子游戏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教师、邀请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从课程设置、课程矩阵、课程思政、员工能力等方面进行完善,确保课程设置能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四)教学实施

落实培养方案,要充分考虑应届毕业生和广大员工对正在实施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意见,包括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教材使用、考试方法等。由专业负责人组织,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参与,召开专题研讨会,结论汇总作为下一届员工的课堂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的修订依据,及时给予调整。

(五)持续改进

对音乐学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进行周期性修订,课堂教学大纲及教学内容可按年度进行修订,确保及时有效又不过于频繁,形成持续改进的机制。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65电子游戏(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2022年 11 月 18日印发

365电子游戏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365电子游戏(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联系地址: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政编码:246133 电话:0556-5303906